你好 ~
希望以下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若要解約 是可以退回85%的
建議您再跟業務方面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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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殯葬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並不得於契約訂定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殯葬服務業應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交付消費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消費者訂約。
第四十四條:
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須具一定之規模;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前項之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第一項書面契約,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費用,指消費者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所支付之一切對價。
第二十九條 殯葬服務業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時,應以確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得以履行��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意旨。
第 三十 條 殯葬服務業因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預先一次或分次收取之費用,應按月逐筆結算造冊後,於次月底前依比例交付信託。
又現行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在取得商品,七日內有猶豫期,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解約,而生前契約是屬於未使用商品,依法可退還85%金額。
所以龍巖公司聲稱是唯一符合政府法令的公司,就應該按照法令徹底來履行對客戶的承諾。
一般生前契約信託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客戶有利的他益信託,一種是對公司較有益的自益信託,而龍巖公司採行的是自益信託(國寶、展雲、陽光、寶山等公司則是他益信託(
~以上僅供參考~
本文引用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5010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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